第三十六章:巧遇、与些许仁慈
尼克勒斯是人类联合王国的一名在逃罪犯。
他的罪名有很多,包括但不限于杀人,抢劫,袭击贵族和越狱。
但说实话,这位现年 34岁,师承疾风剑道流,帝国疾风剑圣第十一位门徒的男人,并没有怕过王国的追捕和通缉。
因为他有实力。
尼克勒斯是一位天空级巅峰强者,真正的巅峰,距离登临传说也仅有一步之遥。
虽然这种程度在他的师门,尤其几位传说级师兄姐妹与师尊,疾风剑圣毕维斯 ·伯纳尔德面前不值一提,但毫无疑问他已经是这个世界上相当出众的强者了。
24岁,尼克勒斯疾风剑术小成出师,因为某些缘由离开奥斯特帝国,来到了人类联合王国定居,成为了一名公会在籍冒险者。
27岁,尼克勒斯因为不爽勇气之城某位贵族的肆意妄为,把他暴打了一顿,并用剑送走了对方的某个关键部位,因此被捕,锒铛入狱。
三天后,尼克勒斯杀死被贵族买通,试图报复他的狱卒,强行冲出牢房,逃出了王都勇气之城。
当时有一位传说级冒险者亲自追击他,却被尼克勒斯用某些手段给成功甩掉了。
——这是官面的回复,实际情况是,那位传说级存在也看某个贵族不爽,因此故意放跑了尼克勒斯,否则同样擅长追踪和游击的她断无失手可能。
逃出王都后,尼克勒斯因罪名无法再进行冒险者工作,失去了收入的他辗转来到诺顿堡附近。
被源源不绝追捕者搞得不厌其烦的他,一怒之下,干脆凭借自身武力,聚拢一批类似身份的流民和在逃犯,建起势力干上了山贼的行当。
不过虽然沦落到如此地步,甚至被人冠以【凶狼】这般称呼,尼克勒斯和手下的团体还是有着基本底线的。
不随意杀人,除非对方本就是奔着他们的性命而来。
不奸淫,即使抢劫了年轻貌美的女性,一般也会将其安全放走。
不玩毒,这是身为疾风流剑士最基本,也是最后的操守。
但也因此,尼克勒斯的一些原本行事肆无忌惮的部下心生不满,出卖了他,最后引来王国大军围剿。
血战后,尼克勒斯带着一批忠心耿耿之人突围而出,进入了欧肯大峡谷避难,但他手下的力量也因为叛走和战损十不存一。
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垂怜,本已被逼入绝境的尼克勒斯,竟然在慌不择路逃入峡谷某处时,遇到了传说中……能够实现愿望的许愿精灵。
他当时真的很惊讶,但很快尼克勒斯就发现,其实这件宝物也并非传闻中那样真正无所不能,力量存在着极限,或者可能受到某种限制。
比方说,他当时表示,想打遍天下无敌手,成为绝对的最强,对方立刻就一句 「不可能 」砸了过来。
斟酌许久,最后尼克勒斯许的愿望,就是让他的这帮一直以来出生入死的兄弟,能够安全活下去,不必再被有心人讨伐。
许愿精灵实现了这个愿望。
它创造出了,除非知道正确路线,否则绝对无法穿越的复杂迷宫,并将尼克勒斯与同伙转移到了迷宫最深处。
凭此,他们终于得以从联合王国的追捕中幸存下来,并安然生活下去。
本该是如此的。
「所以说……真是那什么许愿精灵搞的鬼啊,我还以为是一群魔法师慢慢建造起来的迷宫呢,可恶,又猜错了!」
黑发的牧师小姐坐在某块凸起的巨大岩石上,白嫩的小腿从圣袍下露出半截,在空中晃啊晃的,脸上写满了不爽。
而那位随侍她的金发女孩则站在 「巢穴 」中央,一脸漠然地将拳头捏得咔吧咔吧响,周围稀里哗啦趴了几十个着装和年纪各异的大汉。
农人 ——【凶狼】尼克勒斯倒在地上,惯用的佩剑诡异断成了七八节,与之前背在身后的那捆柴薪一起,散落得满地都是。
他双腿歪歪扭扭地向后拐出了奇怪的弧度,右眼像是被狠狠来了两拳般高高肿起,表情更是跟连吃了十几只苍蝇一样难看。
怪物,真正的怪物。
比起被王国追捕时的烦躁和厌恶,尼克勒斯现在心中只有一种情绪 ——无力。
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恐怖的存在,疾风流奥义的全力一击被那个金发少女用单指,瞬间将剑身与攻势震成了碎屑,脸上的伤也并非对方主动攻击,而是剑柄倒砸回去造成的。
面对几十名兄弟围攻,对方只是用白嫩的小脚丫在地上跺了跺,冲击力就让大家噼里啪啦全倒了下去。
尼克勒斯自己,也因为不自量力,试图强行抗衡那股脚下传来的力道,导致双腿变成了现在这样。
而且【凶狼】能察觉到,对方的表情,根本就没把这当成一场战斗,更像虫子迎面飞来时抄起书本顺手将其拍飞的感觉。
本以为……只是两个不谙世事的好骗丫头,才会傻乎乎跟着他走。不曾想,对方根本就是因为完全没把尼克勒斯看在眼里,故意上的套。
不是人类,这两个少女,绝对不是正常的人类。
就算是以人类之身勘破极限,抵达了超越之境的师尊,也绝无可能用单纯的肉体力量做出这种事。
……倒霉透顶。
「知道的,我已经全都说了。这次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,冲撞了您和您的同伴……还请您大人有大量,饶过我们这些卑微的存在,我们愿意献上所有财物以赔偿。」
名为【凶狼】的男人挣扎着低下头,卑躬屈膝地向娇小而看似无害的少女求饶。
成王败寇。
尊严什么都是狗屁,只有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,而且虽然心里满溢着绝望,但尼克勒斯向来尊敬强者,这番举动倒无任何勉强之意。
「你说,你是从勇气之城逃难过来的?」
薇莉丝轻笑着,坐在石头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男人,没有理会对方的请求和提案。
「是,我在那里生活了大约三年。」
「三年啊……这倒是个不错的时间呢。有种说法,三年在某种意义上便代表了人的一生,四舍五入一下,就相当于你在勇气之城住了一辈子的时间呢,那里也算你的故乡了吧?」
「……?」
尼克勒斯原本紧张忐忑的心情突然变得有些……莫名其妙?
他以一种 「这家伙到底在说什么鬼东西 」的眼神,偷偷抬头看向似乎打着某种盘算的黑发少女,并且很尴尬地被对方注意到了。
「咳咳嗯!」
薇莉丝小姐故作威严地轻咳几声。
「总而言之,接下来的问题我只问一遍,你想好了再回答。」
「你,想回到勇气之城吗?」
尼克勒斯突然愣住了。
他想回到勇气之城吗?
答案当然是肯定的。
薇莉丝看似有些无厘头的话,其实并非没有对男子造成触动。
三年的确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时间,通常的说法是,如果人愿意在某个地方连续定居三年,说明他其实也是能够接受一辈子呆在那里生活的。
这话半真半假,但的确也有些依据,至少尼克勒斯,是这样。
若非逼不得已,他又怎么会愿意像丧家之犬一样,逃离生活了三年之久的城市呢,那里的许多人和回忆,他至今都无法忘记。
虽然尼克勒斯并不后悔当初的所作所为,但要说他对现在落草为寇的生活心满意足,毫无疑问,那是骗人的。
男人感觉到了,这或许,会是足以改变自己全部人生轨迹的重要转折点。于是他伸手将其抓住,赌上了自己的一切。
「我……想。」
「很好。」
牧师小姐愉悦地笑了起来。
「那么从现在开始,跟着我,我会带你回去王都,找一份……新的工作。」